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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看见朝颜。
他是一个短发喜欢穿黑色衬衣使用爱立信手机的男人。
他是乔的男人。
他告诉我他喜欢爱立信的原因。
因为它的辐射大。
他说。
我想让自己早点长脑癌,然后可以颠倒地思考这个世界。
他的牙齿很白,笑起来的时候,唇角温柔地倾斜。
他有干净的眼神。
水一样干净而流动的眼神。
我笑。
乔也笑。
我们三个人走在夜校放学后的路上。
她左手搂着我的肩膀,右手搂着朝颜的脖子,有时候她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。
我知道这样的纵情下面隐藏着什么。
乔是毫无预感的女子,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泪痣。
但我能识别眼睛幽蓝的女子。
她们是苔藓。
黑暗给她们水分,生命甜美而脆弱。
我们去的酒吧叫life。
生命是幻觉。
我问老板要威士忌加冰和555香烟,然后坐在吧台边,看乔在舞动的人群里像鱼一样游动。
朝颜说,我和她10年。
我说,我知道。
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能够给她带来幸福。
很多事情不需要预测。
预测会带来犹豫。
因为心里会有恐惧。
你看起来好像从来不会有恐惧。
他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我。
那是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难逃。
在劫难逃?
是。
打个比方,比如你遇到乔,乔遇到我,然后我又遇到你。
我笑,对他举起手中的酒杯,轻轻碰他的啤酒瓶,cheers,朝颜。
他也笑,抬起头喝酒。
第一次跟着朝颜去他在西区的房子的时候,是台风的天气。
我对他没有任何目的。
只是我想我的时间无多,10月份乔将有可能成为别人的新娘。
但是她不应该离我而去。
那幢颓败破旧的法式洋楼,走上木楼梯的时候能听到咯咯扭曲的声音。
为了不吵醒房东,我把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。
黑暗中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城市天空的声音。
寂静无声,让我想起童年时通往母亲房间的那段楼道。
她从不拥抱亲吻我,她带陌生的男人回家,她从不告诉我原因。
在失眠的时候,我光着脚走在沾满灰尘的楼道上,听到她房间里的声音或者她歇斯底里的哭泣,犹豫着,徘徊着,最终只能蹲在墙脚捂住自己的耳朵。
我渴望她的皮肤靠近我。
我转过头看朝颜。
我的眼睛凝望着他。
朝颜的神情带着狼狈,他说,未央,我没有想过要爱上你。
我微笑,我也没有。
我说。
但是我已经知道什么叫在劫难逃。
他叹息。
他的嘴唇轻轻地压在我的眼睛上。
他的气息和拥抱覆盖了我。
我听到自己手里的鞋子,陡然地掉落在地板上。
那是一双有白色丝带的麻编凉鞋。
我从不穿高跟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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